- 主题:当前法律似乎只保护不被骚扰,侵犯,没有明确主张权利
西方嫉妒J有一个派别
禁止婚前X
【 在 VincentGe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来不怎么关心的,但是我看到那个校规的第一反应是感到不对,因为理论上讲,它的前提不对,什么是不正当交往?我和谁交往你也要管?又看到有人说这么 不能和xxxx
: 于是我想到了一个词,叫做性权,特别是性自主权,同时衍生一个问题,我们能不能决定我们的性行为,想到这里我就去翻法律了。
: 但是,我发现现在法律关于这部分的内容,没有,相关的就是刑法中qzwx罪,qj罪。
: ...................
--
FROM 183.241.155.77
百度说
至少一方已婚,劈腿肯定算不当
如果 俩人都没结婚,恋爱也得持续一段时间,就一夜也算不当
【 在 VincentGe 的大作中提到: 】
:
--
FROM 183.241.155.77
一般都是民不举官不究
这女生是闹大了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校规里,未婚学生在读期间发生性行为就要处以记过及以上处分。也就是说,只要没在在读期间领证,你根本没有和谁发生性行为的性权利。
--
FROM 183.241.155.77
肯定不是刑事
也只能 是民事
确实一般是劝退
那个不影响档案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记过处分是要写进档案跟着人走的,高校做出处分肯定不是民事行为
--
FROM 183.241.15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