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女性“身体自由”,男性“必须社死”,女权的道德双标玩的真好
大工 李某某被开/除这事,闹得沸沸扬扬的。
“都21世纪了,这种事无伤大雅,学校凭什么开/除她?”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私事,上升到毁掉前途,太过分了。”
听起来,这似乎是现代女性独/立、自/主、思想解/放的宣言。她们高举“身体自/主/权”的大旗,为这位女学生所遭遇的“不公”鸣不平。
然而,吊诡的一幕发生了。
几乎是同一批声音,或者说秉持着同样逻辑的舆论场,在面对—“男性出/轨”时,却呈现出截然相反的面孔。
当一个男人被曝出/轨、找小三时,你还能听到“违/反了哪条法/律”“这又没犯/法”“这是无伤大雅的私事”这种论调吗?
她们的声音是:
“渣男!让他社/会/性/死/亡!”
“把他个人信息、单位挂出来!让所有人都认识他!”
“必须去单位闹!这种道德败坏的人,凭什么还能有好工作!”
当主角是女性,她的性选择被定义为“个人自/由”,外界的干预和惩罚(如学校开/除)被视为“压/迫”;
当主角是男性,他的性选择(出/轨)则被定义为“不可饶恕的罪行”,不仅要被道德谴责,还必须付出事业、名誉等一切社会性代价。
这难道不是一场大型的双/标现场吗?
道德的评判标准,似乎变成了一个可以根据当事人性/别随意切换的开关。
所以,问题的本质是什么?
问题的本质,是一些人想要的根本不是“男/女/平/等”,而是一种“性/别/特/权”。她们希望女性能享有一切“自/由”,同时豁免相应的道德责任;而男性则需要承担无限的道德义务,一旦越界,就要接受最严厉的社会惩罚。
说到底,无论是为大/连那位女生的“自/由”辩护,还是对出/轨男性的“社/死”追杀,其行为逻辑都服务于同一个目的:在两性关系中,牢牢掌握道德的定义权和审判权。
--
修改:wwwway FROM 124.64.22.*
FROM 124.64.22.*
多少男的因为女人胡闹丢了工作,毁了前途?
要我说以后裤裆这事都别管,该离婚就离婚,该分手就分手,网上闹得全部封杀。
看最后谁吃亏
【 在 hhss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质原因在于传媒行业女性从业者过多
--
FROM 124.64.22.*
事实是男人因为这种破事被女人闹得开除的更多
【 在 McAbao 的大作中提到: 】
: 社死和开除,没有可比性
: (没有赞同社死的意思)
--
FROM 124.64.22.*
别在这撒泼
无论已婚未婚,出轨在你们嘴里都是道德层面的事情,都不犯法
反而你们在网上胡闹,单位胡闹,挂别人的隐私是在犯法
【 在 shixiangyun 的大作中提到: 】
: 少造谣
: 你说哪个未婚男人因为女人告出轨被开除了?
--
修改:wwwway FROM 124.64.22.*
FROM 124.64.22.*
说句zz不正确的,也不好听的话
如果女人不生孩子,吃亏的是自己。
【 在 justgetit 的大作中提到: 】
: 什么叫做“胡闹”,你觉得那个学校在胡闹?你觉得女人生娃后被男人抛弃,与没有男人受伤(那女生据说是单身,虽然一些男id捏造她之前有男友,但并无男人出来喊冤)的单身女生与外国人谈恋爱情况等同?
: 都不管就都不管呗。你应该先问问男人出轨的话还有哪个女人愿意生孩子。
--
FROM 124.64.22.*
无知的泼妇,犯了哪个法?
不会又来说《民典法》?
你懂什么是《民典法》吗?哈哈,笑抽
【 在 shixiangyun 的大作中提到: 】
: 谁跟你说已婚出轨不犯法的?
: 你可真是法盲
--
修改:wwwway FROM 124.64.22.*
FROM 124.6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