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大概不知道继承法里只需要才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负债就好了
所以私生子并没有更占便宜
提倡你这个标题的才是开历史倒车
连皇帝到后面都是立有能力的而不是简单立长
你现在还在讨论你的标题,大清亡了100多年了,别想着复辟了。
【 在 windtooth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遗产有好处的时候,私生子女纷纷跳出来要求同等权利继承分钱
: 如果是破产背了一屁股债,那就是黄脸婆和嫡子女背负还账压力,私生子们和他们的小三四五亲妈们绝不会说我也留着血脉,还债我也要尽力
: 这样下去,谁还愿意正式结婚,对男方结婚也可能会被告qj.对女方结婚要背负家庭债务责任,财产却有可能是分给小三四五的孩子(尤其是黄脸婆自己没子女的话,一辈子可能是给小三家庭打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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