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就不属于你的,咋利益受损?占不到便宜就是吃亏了?先得立法,而且,你这立法,倒退至少到唐代了,宋代都不这样了,别宅子(即私生子)的继承权其他人否定不了,但份额要少。私生子权利宋之后一直是有的,新中国只是确定了权利平等。
【 在 changjiangsh 的大作中提到: 】
: 刚才问了'ai,法律确实这么规定。遗嘱大于这个。但是如果没立遗嘱噶了,婚外子女就能以法律的名义分财产了
: 所以建议法律加上,得配偶和婚内子女一起决定财产分不分给婚外子女。毕竟婚外子女要分,利益受损的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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