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在公共场所摸裆应该拘留吧?比如在地铁或图书馆
判决已经给人清白了,还闭着眼睛叫嚣有争议?真是和杨小姐一丘之貉。
得是你持续盯人家裤挡,才能说什么持续怎样吧?你能不持续盯人家裤挡看么?
【 在 AOC 的大作中提到: 】
: 武大这个存在一定争议
: 因为他和女当事人同坐一张桌子面对面,对方确实有可能因为桌子抖动而发现的
: 一般和别人坐同一个桌子吃饭或者聊天,也不至于桌子下挠吧。。或者说挠一下这就算了,持续不适就应该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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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简单,谁是公的谁骚扰猥亵啊。你看女的骆驼趾你猥亵,女的看你梆梆翘起来也是你猥亵啊。
【 在 Laurasia 的大作中提到: 】
: 公共场合泡温泉的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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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全文建议你去学习下。不构成姓骚扰。
你完全法盲,不管人家干啥,构成姓骚扰必须符合针对特定的受害人要件(即便构成这个要件也要同时构成违背当受害人意愿要件)。性骚扰必须针对特定的受害人。如果骚扰行为没有明确的指向对象,即使该行为会使某个或某些人感到不悦,也不应当将其认定为性骚扰。
你毫无常识,你不持续看,怎么知道人家持续了?
还造谣加起来都不到2分钟,事实是五段,仅其中一段就1分51秒。
你根本丧失基本良知,枉顾事实法理,仅凭自己偏执认知,就死不认错,继续诬陷侮辱他人。
【 在 AOC 的大作中提到: 】
: 判决说什么了?
: 说他没在桌子下面挠裆?
: 再说有什么证据证明对方一直盯着看了?加起来不到2min的视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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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222.131.245.*
FROM 114.246.237.*
录音音频早就扒到网上了,取证俩小时是杨小姐亲自骄傲承认的。
【 在 AOC 的大作中提到: 】
: 判决书根本没有说过拍了两个小时
: 你这是幻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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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疯狗误会了不知道有合法渠道报案或起诉么?母疯狗面对法庭通过判决认定的事实,解除误会了么?死不认错,继续炫耀威胁恐吓追杀到底,这还是人么?也别怪把小姑娘改成母疯狗。
【 在 Tduoduo2008 的大作中提到: 】
: 裤裆里痒就跑厕所挠挠,别在公共场合,也别怪小姑娘会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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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啥资格要求这要求那?可以要求杨小姐之流不要犯贱,那么下流的盯人家裤挡么?可以要求杨小姐之流,不要仅凭自己认知,就发动网暴,侮辱诽谤么?杨小姐之流不知道有合法报案起诉渠道,完全可以维权么?更不要说,面对以判决认定的事实,不仅死不认错,还扬言继续以传播已被判决否定的不实内容方式继续追杀。完全蔑视法律底线,以侮辱诽谤进行威胁恐吓。可以要求你们忍着不违法么?可以要求你们当个人么?
【 在 un0 的大作中提到: 】
: 忍着,或者去厕所弄啊,公共场所不可能没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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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嘴炮,你倒是打一个给大家看看呗。
【 在 redapron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会,湿疹自古就有,但是当众摸档从没见过
: 遇上了尽管打流氓就是
: 毕竟绝大多数人患的都是地青型湿疹不是衙内型湿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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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本事就对着人家裤挡拍,看看挨打的是谁。
【 在 redapron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信你就去摸呗
: 挨打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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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人不包括你么?你倒是打一个试试,嘴炮。
【 在 redapron 的大作中提到: 】
: 多数人这种时候不会拿相机,而是抄家伙直接照脑袋或者照裆砸
: 没人当众这么干,你以为是因为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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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6.238.*
难道不是你老琢磨盯着人家裤挡?变态。
【 在 redapro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老琢磨这个,是想试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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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6.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