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一个例子适合你。
抚养费只给孩子,对方来不给。
每次必须孩子来取,每次来吃吃饭聊聊天。
说刚开始孩子更抗拒,觉得反感。
接触次数多了以后,孩子反而理解他了。
【 在 aukey 的大作中提到: 】
: 【 以下文字转载自 Divorce 讨论区 】
: 发信人: aukey (aukey), 信区: Divorce
: 标 题: 前任一直不配合,要不要为了多见孩子起诉?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Wed Jul 30 16:48:34 2025),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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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了十几年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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