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Re: 出了交通事故~
正规出租车左后门是死的,打不开
【 在 VincentisNo1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坐出租车开门时,正好后方来了摩托车,我没看见的情况下,把摩托车撞飞了。摩托车驾驶员报警了。细节是出租车司机并没有停在指定的导航的目的地的位置,而是距离目的地十几米远的地方,那里车流量会大一些。请问这件事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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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你的烦恼装进一个有洞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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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1.166.*
你主责,出租车司机次责,电动车无责
【 在 VincentisNo1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坐出租车开门时,正好后方来了摩托车,我没看见的情况下,把摩托车撞飞了。摩托车驾驶员报警了。细节是出租车司机并没有停在指定的导航的目的地的位置,而是距离目的地十几米远的地方,那里车流量会大一些。请问这件事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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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你的烦恼装进一个有洞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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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1.*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23年7月23日11时40分,在北京市朝阳区×路交叉口西侧辅路,何某驾驶京××小型轿车(以下简称肇事车辆,内乘李某)由西向东行驶至上述地点停车,李某打开车门下车过程中,适有张某骑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驶来,张某车辆前部与肇事车辆右后车门接触,致使张某连人带车倒地受伤,两车损坏。事故后,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朝阳交通支队双桥大队(以下简称交管部门)作出简易程序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为全部责任,何某、张某无责任。李某不服提出复核。2023年8月2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朝阳交通支队作出复核结论,责令重新调查、认定。2023年8月21日,交管部门重新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有开关车门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违法行为,何某有驾驶机动车临时停车上下人员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违法行为,张某无与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的过错行为,最终认定李某为主要责任、何某为次要责任、张某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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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22.163.*
根据北京市的真实判例,交警第一次判乘客全责,司机和电动车无责,乘客不服申诉,改判乘客主责,司机次责,电动车无责
【 在 charm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出租车司机的责任
: 未按规定停车:司机未在导航指定的目的地停车,而是提前十几米停在车流量更大的地方,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关于“不得在禁止停车路段停车”及“停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规定。
: 未尽提醒义务:司机作为车辆控制人,有义务提醒乘客开门前观察后方,若未提醒或未观察,也属于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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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22.163.*
虽然楼主是主要责任,但是我提醒楼主,你自己不一定赔钱。
因为你是从出租车上下来,出租车有保险,可以从保险里出。虽然你不是出租司机,没关系,保险公司保的是这辆车出的事,包括司机也包括你,都在保险责任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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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22.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