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这两个案子大家怎么看?
最近的两个案子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一个是在自己家车上女儿调整座椅靠背把儿子压死了,家长告汽车生产商。一个是五个未成年下水玩,一个溺亡,家长告其他四个孩子及家长。最后都败诉了。
这种蛮不讲理的风气一旦流行起来,一方面占用大量公共资源,另一方面律师行业的前景可能会很好。最后会不会搞成漂亮国那种,放个屁都得找律师,很多人不敢打关斯不是因为不占理,而是因为请不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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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胜诉了就了不得了,汽车厂全倒闭,以后孩子都不能跟别的孩子玩了。
【 在 chooselife 的大作中提到: 】
: ???都败诉了。。。能不能说明不讲理的操作还是没出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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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河湖都是集体所有的......
如果没有立禁止游泳的牌子,没准还真能告成
【 在 freedomwit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风气真是越来越不能理解了,游泳那个有人评论说应该告河湖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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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喝咖啡烫了嘴,获赔上亿元。这类故事前些年广为流传。
【 在 swiminriver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种也是米国带起来的,国内还变本加厉。
: 非要立个牌子才免责?自己不知道这种野水域危险?什么事都要找别人问题
: 反而米国现在没我们厉害,米国很多景区,在我们看来都很危险,大峡谷景区一堆人就坐在悬崖边上,连个栏杆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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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意思吧,怀疑都是编的,版本也不一样。
【 在 S030371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倒没听过
: 听说过麦当劳还是哪家门前的路不平,老太太摔倒了赔了好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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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8-11岁的小孩去水里玩,大人都不在场。两个小孩进入深水区,其他小孩救起一个,另一个没救起来。
【 在 AOC 的大作中提到: 】
: 话说,第二个是啥情况。溺亡小孩家长在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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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得到保障了啊,他们启诉,fy没说不受理吧?是按程序走的吧?
蛮不讲理是我对他们的评价,这也是我的权利。
现在很多人在网上讨论问题,脑子都不清楚,陷入了泛权利思维,仿佛只要不违法,干什么别人都不能说一句。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公民有依法维权的基本权利。提起诉讼怎么成了蛮不讲理?以自己认知散布传播单方面信息,诉诸网暴才是蛮不讲理,去珐庭讲理怎么不行?
: 米蒂打不起官司有很大程度是习惯珐体系弊病,普通人很难自己打官司,成文珐体系,条文明确,很大程度上根本不需要什么律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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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了,你不是一直在说话吗?我也没让你闭嘴。讨论不就是这个样子。
我再说一遍我的观点,法律是这个世界运转的最低保障,不是说不违法的事情都不能批评。法律之上还有道德,还有公序良俗。按你的观点,之前提灯定损的房东也是批评不得的了?自己的房子,查看一下房客可能造成的损失当然是权利。你们谁也不能说我一个字。
简单说,不要混淆法律权利和道德评价,如果你还是理解不了,就此闭嘴吧。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为什么有纠纷去法院是蛮不讲理呢?类案事实认定不同,很多也是支持了部分诉求的。按照自己的认知诉诸网暴才是蛮不讲理吧?你有你的评价,别人也有评价说话权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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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这种情况,我也认为其他大人有一定的看护责任。
【 在 AOC 的大作中提到: 】
: 哦,那这个确实告不着
: 看主贴我还以为是五家人一起带孩子出去玩,这一家家长离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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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但确实不宜追究到底,否则就酿成更大的悲剧。
【 在 shuofa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一个,明显是家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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