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遭夫杀害留136处伤 一审死缓 律师已申请抗诉 (转载)
【 以下文字转载自 NewExpress 讨论区 】
发信人: ZHMZFFL (ZHMZFFL), 信区: NewExpress
标 题: 遭夫杀害留136处伤 一审死缓 律师已申请抗诉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Aug 28 04:02:38 2025), 站内
东莞中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审理。法院审理查明,杨某某在与陈某琦发生争执后,持凶器对陈某琦实施伤害行为,致其当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然而,在量刑环节,法院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作出一审判决:首先,本案系婚姻家庭矛盾引发,;其次,经司法鉴定,杨某某案发时处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状态,属于精神病人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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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0.1.12.*
不能让“家庭矛盾”与“精神病”成为暴力犯罪的“挡箭牌”,尤其对于造成被害人死亡且手段残忍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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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0.1.12.*
本来没有挡箭牌,要把请出挡箭牌的律师法律学家找出来,让精神病人干掉。
【 在 ZHMZFFL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能让“家庭矛盾”与“精神病”成为暴力犯罪的“挡箭牌”,尤其对于造成被害人死亡且手段残忍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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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192.244.*
这就是说杀死家人不用负太大责任呗
【 在 ZHMZFFL 的大作中提到: 】
: 发信人: ZHMZFFL (ZHMZFFL), 信区: NewExpress
: 标 题: 遭夫杀害留136处伤 一审死缓 律师已申请抗诉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Aug 28 04:02:38 2025),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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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205.*
不是检察院的事吗?
哪方律师申请抗诉?
【 在 ZHMZFFL 的大作中提到: 】
: 发信人: ZHMZFFL (ZHMZFFL), 信区: NewExpress
: 标 题: 遭夫杀害留136处伤 一审死缓 律师已申请抗诉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Aug 28 04:02:38 2025),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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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195.*
不仅律师,当事人也可以申请捡察院抗诉。是不是提抗诉是捡察院的事儿。
【 在 kz6681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检察院的事吗?
: 哪方律师申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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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检察院不抗诉
【 在 kz6681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检察院的事吗?
: 哪方律师申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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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1.*
【 在 ZHMZFFL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能让“家庭矛盾”与“精神病”成为暴力犯罪的“挡箭牌”,尤其对于造成被害人死亡且手段残忍的案件
本国的法律不知道在保护谁,让这些暴徒施暴,还是惩罚太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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