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小孩溺水,男子离他1厘米,看了8分钟,没捞人
不要胡说,你这给他人造成严重误导
《民法典》第184条规定: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 在 kimkilyer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种,根据我的记忆,他不救人,那么他就没有救助义务,即如果不施救,即使后面出现了严重的结果,他也没有法律责任,反之,如果施救了,那么他就要对从施救开始到最终的结果负有一定的责任,假设他救助了这个孩子,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孩子还是去世了,只要孩子家长诉讼,他大概率要承担不超过30%的责任,如果救助过程中有什么失误之类的,可能承担的责任还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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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怕麻烦会装没看见走开,躲是非
这站旁边不走看孩子死亡过程,你还狡辩你正常
【 在 wzboy 的大作中提到: 】
: 怕被赖上啊,不是很正常吗? 确定如果还是活的的出手捞起来,确定已经挂了,就当作没看到。怕惹是生非,这心里,哪里不正常?
: 发自「今日水木 on 24069RA21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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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没见走开不理,你还能辩解是无关系的路人
你眼看孩子沉底就站旁边持续看孩子死,就不是一个无关可狡辩了。你恶魔心理
【 在 foliv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去谴责父母,不去谴责泳池管理方,去谴责一个毫无关系的路人,我看你才是心理扭曲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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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没见走开不理,你还能辩解是无关系的路人
你眼看孩子沉底就站旁边持续看孩子死,就不是一个无关可狡辩了。你恶魔心理
【 在 zerg136 的大作中提到: 】
: 12岁以下小孩去游泳馆,必须要有家长陪同照看啊,这里不去责备家长去责备一个路过陌生人,真是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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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 在 newicboy 的大作中提到: 】
: 特意去扒了原新闻看,这男的不仅仅是不救孩子,而且还拿游泳圈盖在孩子上方,试图遮挡其他人的视线,总之就是个人形恶魔。
: 其实这也合理,现在见死不救根本就上不了新闻,但故意要弄死一个小孩,就是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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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
怕惹麻烦会装看不见走开离开泳池
他游过去站在挣扎沉底小孩旁边看人死亡过程,可不是法律上明智之举
【 在 abccc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律层面,这个男子做了最有利的选择。但是,道德层面,神tm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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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看完整个监控再说
此人是看到孩子沉底过程而过来的,然后就一直站着低头看
这没法辩解
【 在 houzhi 的大作中提到: 】
: 眼镜不好 可能就是模模糊糊一片 不过停在中间是挺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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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一个图,可以在B站看监控过程
你这大放厥词是什么意思呢
事虽不是今年的
可看看吧,这样一个事,钓出一片冷漠共情恶魔的人
算你一个?
这帖子有意义
【 在 zelata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们啊,拿个包浆老图就在大放厥词
: 自媒体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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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ZHMZFFL FROM 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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