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为什么会“法无禁止”就胡来?
听懂你的话了,但你没看懂我的原帖,我可没不支持法家啊。
不是楼主认为应该用道德来约束么?又自相矛盾的认为纯道德不可靠,搞一个变相的法家的征信系统来维系道德。
高速上即便没有摄像头的地方,大部分人也都不会走应急车道的,你以为他们是傻么?
法律(即公共约定)框架内的很多孔隙,也变相的给人一种安全自由感,仓廪实会补充这些孔隙而已。
【 在 guoqingjie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的对,现在人们有钱了不偷自行车了
: 不偷快递大多数因为快递不值钱还有监控
: 你说为什么人们为了停车费选择停路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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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衣服用完退货是钻了商家无理由退货的空子,商家为什么要这么做?其实是想吸引顾客,即使有的商家开始不想做,但因为别人做了,自己不做就没人买。归根结底是恶性竞争导致劣币驱除良币,商家既要靠无理由退货吸引买家,又不想承担鸡贼钻空子的代价,这就是既要又要。
【 在 guoqingjie 的大作中提到: 】
: 为什么会“法无禁止”就胡来?假如完全依靠法律,法律就很多,社会运行成本高,人们不懂法。
: 法律想有生命力,应该得到理解支持。不成文的道德和劝诫,更是得到理解和支持的。
: 现在的问题是,个人过度膨胀,没有什么能制衡。我十分希望一个庞大的征信系统,就像过去的熟人社会那样了解某个人的所作所为以及行为背后的思想认识,这样他们才能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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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但食品行业的人必然知道。
食品业的法规体系空挡里是塞不下三聚氰胺的。
【 在 pecker8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知道规章里配料表标注的维度是什么
: 这是一个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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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造成严重后果,人祸灾难啊,这就是为什么不能在制造领域特别是食品药品,安全要求高的产品,搞法无禁止即可为,为了严重灾难事后处罚有有毛用,这是危害让全民承担危害性极大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罪刑法定。当然是先有刑法明示,才有行为被认定犯罪。结果也就是后果严重程度是法定要件的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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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法定原则不明白么?没有法条,推定是不允许的。而且有兜底框罪。
【 在 pecker8 的大作中提到: 】
: 只针对本帖中的法无禁止就胡来
: 来看对一些已经发生的典型个案,有没有事前可遵循的法来避免出现事实犯罪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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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就是违法行为,何来法无禁止?
【 在 goooooog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造成严重后果,人祸灾难啊,这就是为什么不能在制造领域特别是食品药品,安全要求高的产品,搞法无禁止即可为,为了严重灾难事后处罚有有毛用,这是危害让全民承担危害性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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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作为主语指的是啥主体?
大张旗鼓说法无禁止皆可为的都是那些个鸡贼群体吧
【 在 pecker8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几年法律在大张旗鼓的在吹嘘这个理念
: 然后法律自身又扛不住这么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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