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事实情况。比如办公室里,一男的对女的摸摸手,搂搂肩,碰碰光腿(穿的裙子在膝盖上面的)的女同事。
听周围的人讨论,即使报警,警察也就是批评教育,汇报给单位领导,领导也只能私下教育了事。没有任何处理?咋这么不信。
合着对这种流氓没治了?
第二天:事情进展。早饭时,居然碰见那个男的,人家很淡定,似乎昨天的事对他没任何影响。一副身正不怕影子歪的。——虽然警察来了,可能调查一番,也就不了了之了。
备注:就是办公室里的,无关自己。一个油腻大叔和一个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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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keymake FROM 111.20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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