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解查税这个东西的重点,是存在实际可以被追究以及被执行的人与钱,公司是可以当被告,但是得有个能被执行的东西,比如能翻出来公司的凭证,完后公司账上有钱那么可以收缴,或者公司的实际负责人是个活人那么可以勒令,可是如果账上没钱了、人也死了、以及人还没有留下钱,那总不能让他儿子打工交罚款吧。。跟银行的坏账类似了,就是没了,写个报告完了呗。
【 在 lshaaaa 的大作中提到: 】
: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莒南县宇飞食品有限公司偷税案件。经查,该公司通过账外经营、隐匿收入的手段少缴增值税税款205.15万元,对员工入股分红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20.86万元。为掩盖违法事实,该公司于2021年申请办理了注销。2024年,税务部门
: 联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依法撤销莒南县宇飞食品有限公司注销工商登记并恢复税务登记。2025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566.09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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