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给的生活费都是你自己的钱没有你老婆的份?非要你老婆的手给出去才香?
连这点事都拎不清还多委屈似的,你老婆能跟你生俩孩子也是脑子进水。
看来你真的连20%都付出不到,才值得你老婆拟协议跟你要。
【 在 suasd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钱的问题,是态度的问题,这么多年来都是我给生活费给我妈,她可没有给过一次。她称呼我妈也不是称为妈,而是阿娘,这也不是本地习惯的称呼。但怎么称呼我无所谓,我结婚一开始可真正是喊过丈母娘为妈的,但她不喊,我觉得就没意思,后面就不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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