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她弄了一份婚内协议,该不该离婚?
两人都是体制内,认识4个月就结婚,结婚8年多,两个女儿。我40多了,她也将近40了。
其实她嫁过来很勉强,门当户对,条件适合。结婚后她偶尔表露出她嫁给我不是喜欢我这个人,而是各种条件综合起来比较符合,而且她本人脾气也是比较大的,我脾气好,刚好互补。但是,她说的这些话,虽然是无意中说出来的,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她一直给这些负面反馈给我,那我又怎么能正面回馈给她呢?我们是和我妈一起居住,平时是我妈煮饭,她这么多年,没有给过我妈伙食费,她会煮菜但是没有买菜煮过饭(顶多一年两三次),没有洗过碗,吃完就是把碗放桌子上,哪怕她是吃最后一个,平时也不拖地做家务,就过年收拾一次。分房睡有三年了。
结婚后因为她不喜欢我或者一些生活琐事,触发她爆点生气的时候就提离婚,这么多年她都提过六七回了,前段时间因为生活琐事,她又提出离婚,带两个女儿去她弟弟即我小舅子家住了两周,然后弄了一份婚内财产和孩子抚养协议给我,如果我签了,她就愿意回来。
核心条款简单来说,
一是房子,房子是我婚前财产,结婚那时还没有装修好,是结婚后搬进去的,房子归我。
二是车辆,车辆是结婚后用彩礼给的首付,后面是她还车贷,车辆归她。
三是两人工资收入、存款各管各的,自行支配,但是因个人投资或者消费造成的负债,只由本人负责,跟她无关,若造成她损失,她有权向我追讨。
四是公积金购房归属,若她用她的公积金单独出资购房,房子归她,我没有权利,反过来对我也一样。
五是双方各拿出到手工资的20%,存入到她名下账户,专项用于孩子的学费、教育、医疗等支出,由她负责管理与支配,但是我有权利对使用情况进行查询。
六是若双方后续离婚,女儿的抚养权优先归她,我享有较大的探视权、寒暑假共同生活权等权利,但是她离婚后如果再婚,那其中一个孩子得归我。
七是若一方因抚养孩子、照料老人等承担较多家庭义务的,有权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经济补偿,补偿金额双方协商,参照当地劳务价值、付出的时间成本等确定。
未了,还约定一方违约,需支付违约金小几万。
其实,我看到这个协议,以后就是完全搭伙过日子了,除了和小孩生活在一起,跟离婚协议没什么两样了好像。
大家认为呢。但是,恰好是不舍得小孩,所以我才不舍得离婚,毕竟离婚对小孩伤害最大。想想两人都没有生理性喜欢了,以后几十年怎么过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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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常洗
【 在 tianya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妈帮你洗碗,为什么不是你给钱?
: 要不你洗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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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也没什么,没有投资、炒股等,就是近年来因为工作调动原因,上班地点离家远了的,孩子上下学是她接送,我有时候加班回来得晚,大概八点回到家,她是提前一点点下班接小孩,久而久之她就嫌我对孩子不管呗,我没有调动之前,还经常顺路一起送她上下班呢,难道真的是夫妻陪伴的时间少了?晚上我妈基本不管小孩,年纪大了也管不到,平时就是做做饭,孩子跟奶奶也不亲,两个小孩这么大了我妈没有陪小孩睡过一晚。晚上都是我和她照顾小孩,她在家或者周末其实也经常加班,弄报表写汇报之类的,我在照顾小孩方面的付出她看不到。投资失败、出轨这些大的矛盾并没有,都是一些鸡皮蒜毛的事情,可能平时少沟通吧。她有时候会莫名的爆发脾气,比如这次起因就是她在家加班,叫我去接小女儿下课(周末的舞蹈课),我正在外面保养车子,她叫我骑共享单车回来,我就叫我妈去接(地点离家很近,走路不用10分钟),我妈动作拖沓,她嫌接慢了我不亲自去接,我回到家就跟我提离婚,都是这样的小事情。
【 在 parisspr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生活琐事
: 请说清楚啥???????????????
: 我觉得你隐瞒了重大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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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钱的问题,是态度的问题,这么多年来都是我给生活费给我妈,她可没有给过一次。她称呼我妈也不是称为妈,而是阿娘,这也不是本地习惯的称呼。但怎么称呼我无所谓,我结婚一开始可真正是喊过丈母娘为妈的,但她不喊,我觉得就没意思,后面就不喊了。
【 在 tianya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
: 这家倒好,指着老婆给买菜钱,他老婆要是失业了,还得负债借钱养活这个家。
: 这个男人是一点指望依靠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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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说得对,其实就是看不是我,没有爱,结婚后比较多的负面反馈,我也不能总是热脸贴冷屁股。但她是一个好人,人品正,工作极其认真负责,就是急性子,说话不经头脑,有点伤害人。如果能忍受不爱,那就可以过下去。
【 在 iceroom 的大作中提到: 】
: 直接离了吧。
: 你老婆看起来也不是啥坏人,不过就是看不大上你,没办法凑合着结的婚。
: 你也没必要耗在这里,哪怕经济上损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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