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哪位来给普个法这次除了吸毒还有哪些被封存
封存之后司法机关、特殊岗位需要政审有关内容的机关都可以查啊。
没封存制度之前是个不规范状态,有的地方一个企业就可以查。
重要的是封存以前到处乱要无违法记录证明,你大概没有遇到过投标需要开所有项目组成员无违法记录证明的情况。
【 在 qianyishi 的大作中提到: 】
: 之前那些地方能查,之后还剩哪些地方能查?
: 【 在 cccccciiiii 的大作中提到: 】
: : 封存以后特殊的地方还是能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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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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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cccccciiiii FROM 125.3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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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那就是个正常流程。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是根据第一次的征求意见改的。
第三次征求意见稿是根据前两次的征求意见改的。
要是没改动还征求第二次、第三次意见干啥?
【 在 qianyishi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前两次都没去掉,而第三次去掉了,就显得挺鸡贼的
: 【 在 chooselife 的大作中提到: 】
: : 按网友们的说法,第一次大概有逾十万件反馈,第二次也至少过千回应,第三次好像只有十几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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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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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混淆了了犯罪记录和在通缉在逃人员
如果是初犯在逃,都没有判过,哪儿来的犯罪记录?
【 在 jlsun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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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无犯罪记录证明,前几天刚看见有个新闻,好像是南京日报,说是jcss马路上处理
: 交通事故,事故的一方是个穿着山姆制服的配送员,一查发现是个盗窃的三逃人员。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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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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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这个事儿,本质上是重质不重量。zy的意见、人大的意见,肯定是比一般个人的权重高的。
【 在 qianyishi 的大作中提到: 】
: 哦,就是说第二次征求意见的时候,占多数的人要求不仅未成年人封存,成年人也要封存
: 然后第三次就把未成年人去掉了,然后征集意见的时候,就很少人提意见了?
: 【 在 cccccciiiii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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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这个事情本质是伤害自己,不是伤害他人,成瘾不等于社会危害,怎么风险就比猥亵和暴力斗殴高了?
如果论成瘾,酗酒、吸烟、玩游戏、赌博甚至炒股,都有成瘾性。青少年沉迷游戏的网瘾甚至并不比毒瘾容易戒。
至于伤害近亲属或者同居人,那本质是伤害自己带来的。你的近亲属要是跳楼或者患上不治之症,你一样不免受害。
【 在 qianyishi 的大作中提到: 】
: 猥亵,侮辱谩骂,暴力斗殴没有成瘾性;
: 另外,这几个风险度比hdd低尤其前两个
: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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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典型的因噎废食,刚好遇见个三逃人员是个小概率事件,大量人员去开没有实质用处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是显而易见的对司法资源的浪费。
【 在 jlsun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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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我的意思是呢,有的比较重要的项目或场合,或者企业为规避风险,要求提供无犯
: 罪记录证明也是有道理的,比如那个三逃人员,企业入职时如果要求他提供证明,即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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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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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不是搞笑。
你的意思是征集完意见一律不改你就满意了?
根据意见改了再征集意见就叫暗度陈仓、羞辱你的智商人格?看来你智商人格一直在被羞辱啊
【 在 chooselife 的大作中提到: 】
: 变就变嘛,但这样暗戳戳的临阵换了关键信息,导致脱离原有公开征集意见的底本对象,这未免说不过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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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颇有被暗渡陈仓耍了的感觉,还得担个符合民意的名声。。。羞辱民众的智商和人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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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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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cccccciiiii FROM 222.129.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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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正常的立法工作被你造谣成“暗搓搓修改”,你才需要收敛。成天在网上带节奏容易暴露你的智商。
【 在 chooselife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凭你这句话的逻辑,我觉得更像是你在自曝其短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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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友情提醒下,你这些天车轱辘话没少说,攻击他人贴标签扣帽子的事儿也没少做,收敛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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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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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29.134.*
主观上想愉悦自己跟事实上伤害自己有什么矛盾?哪怕是跳楼的人,主观上也是想摆脱痛苦,而不是为了给自己制造痛苦。你扯这个能说明什么?法律不是看结果和事实说事儿?难道你主观上想帮别人摆脱痛苦把人杀了,能当免罪理由?
另外,你在网络上对别人要求过高。网络上说你如何如何,不过是个假设场景,方便读的人理解,不然咋说?
如果需要别人每句话都让你觉得舒服,您上个什么网呢?
【 在 qianyishi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咱们在这个事情上的理解差别挺大的,有几点:
: 1、xd这个事情从xd者本人初衷来说,应该不是伤害自己而是愉悦自己;你也用了沉迷游戏来类比可证。至于说结果主要是伤害自己,这个跟动机或者说初衷还是有区别的
: 2、猥亵一般不会带来对他人身体上的伤害,主要是精神上的;暴力斗殴在我们年轻的时候比较常见,但现在已经较少见了。xd无论是普遍性还是危害性都比这两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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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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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cccccciiiii FROM 222.129.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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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行政诉讼胜诉率很低。更不要说行政复议这种爹裁判儿子的了。
别一个个都不食人间烟火似的。
事实上就是行政处罚罚错了纠错很难,纠错成本非常高,行政部门也是人,谁认错都很难。如果后果不严重,赶紧翻篇让人过安生日子才是解决大多数问题的正理。
如果把所有被罚错的人都逼上跟官府死磕对错的路,那才是完了。
【 在 FlytoSkyBoy 的大作中提到: 】
: 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诉,申诉不行还可以法院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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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时间来不及,拘留县级批准后就可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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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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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cccccciiiii FROM 222.129.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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