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清华大学劳冬燕教授
我觉得人还是应该理解他人的职业范围以及相应涉及到的专业观点,比如你们在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与专业范畴内难道没有相应自己的观点和认知么,应该是人人都有的吧,只是大多数人不屑于和不相关的人去说。
同时这种个人专业领悟内的观点和认知,其实普遍会超过普通民众的专业能力,否则那些书那些项目那些研讨会岂不是白读了白干了白开,这也就是俗称的隔行如隔山,外行们嘲笑质疑他人作为专业人士的行为,往往是因为没看懂人家到底在说什么。
再说了是人就有站位立场,同样是做三峡,干水力的和搞环境的态度会截然不同甚至针锋相对,那么做为法学领域的从业人员,基于自己的专业认知推行相应的法律观点,那不是很正常的么,不然啥叫专业追求与职业发展。人只要是到了相应的位置,一定会致力于推行自己的立场观念,那么搞人权法的只要有了话筒,一定会张嘴就是隐私保护,而不会是什么封存会不会增加谈恋爱风险,这种事儿用自己的脑子去看别人都会觉得人有病的,专家们同样会觉得大众愚不可及,他们只是不敢说罢了。
【 在 chooselife 的大作中提到: 】
: 她当年还一直鼓吹说要取消掉公共摄像头吧,因为“要尊重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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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专业认知与站位立场啊,至于看客是会基于各自的眼光去看待或者进而支持、反对那些所谓的专业认知与站位,较真说这更多的是情感范畴,情感上我们都有喜欢的观点,但其实每一个观点背后都是有持观点者的个人原因,我们只是因为发言者的那个立场恰好切合了我们的位置。
比如如果只立足专业,罗翔其实并不需要打官司,他自然无需背法条更用不着扯条文解释,他一直更多的是站在立法层面上去思考法律,那么他就自然会站位于所谓法理人情如何权衡考量,他会思考如何寻找其中的点位放置才是恰当的。
而他之所以那么说,不过是假装忘记了他的同行们如今有很多在干诉讼律师,打官司的人为了赢,当然能背法条背法条、能扯条文解释扯条文解释、能打情感舆论就打情感舆论,打官司可不是为了思考法制,那只是为了赢。
那么如果再换一个身份,就比如诉的比如判的,那也都是他的同行甚至同学,那些人如果开口,自然又会是另一种说法,只是这两种人那不敢随便说话,于是我们很难听到他们各种叨叨着聊。
总之我们可以支持自己喜欢的观点,但同时没必要引申到对错,甚至升到那个人。
【 在 chooselife 的大作中提到: 】
: 同样专业人士,罗翔提过一句话的大致意思,就是现在很多学法律的同学,已经学到了丧失人性的程度了,光知道教条的背法条或单拎出来法条解释
: 版上那个上窜下跳扯着所谓上层要求言必称法条如何的id就是这种类型
: 这种割裂人与人之间联系的人味儿,言必称个人的专业学者自居的立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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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吧,专家最大的作用是用来给领导们提供决策指导意见的,专家的社会功能更多的是幕僚,至于当不上幕僚的专家顶天叫专业工作人员。
说起来的话,大家都是出来做事的,俗称为都是上班的,人应当尊重他人作为人的工作,而不是以神的要求去要求人,好比人家就是接案子打官司的,那么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使用策略、聚焦流程、引用法条、寻找漏洞等等等等去为客户赢得官司,这是从业者的本份所在,他们并不是致力于为社会传递温情与热量的,否则还干什么事务所接什么官司,都去改行干义工好了,或者至少和罗翔似的去当个老师,不设功利自然无所谓输赢。
至于所谓做人的立场,啥是做人的立场呢?
当事人的立场,只会伴随利益出现。
旁观者的立场,普遍代入个人情感。
作为受社会规则约束者们的立场,那叫会默默考量这个规则对自己的利害所在。
以上的受损者们自会觉得那是罔顾对错,而获益者就会觉得那叫公平合理。
但其实什么罔顾什么公平,不过是人基于自身得失利害的考量罢了,将自己支持的称其为公平或者合乎情理,反之叫做罔顾法理或者人情。
说到底,社会规则就是规则以及只是规则,专家们普遍终其一生追求的会表现为影响甚至改变规则,从而成为成功人士,要说如果人真的有啥想法,那应该自己去当专家,去做能发声能影响能改变的人,而不是指摘那些做到了的人,而且他们根本就不会在意,专家们只有面对决策咨询的时候才会认真倾听领导要求,其他情况下他们更多的是只会传输个人观点。
【 在 chooselife 的大作中提到: 】
: 他大概批判的,就是这种为了赢不要人味儿的操作,他们丧失了真正做“人”的立场
: 当一个所谓专家学者连基本的做人立场都罔顾的时候,他越站高位、越专业,那越是民众的潜在灾害
: 但如果她的做人立场要是歪了的话,那就是民众真正的不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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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宏是不是就是那个什么人大还是哪里有个发言解释为啥封存的,那个有啥不能理解的,她是专门干人权法的,她要是都不支持隐私保护,那才叫她白搞了半辈子人权法,岂不是成了一个猪肉铺老板开口说吃素才养生。再说她说的也没啥错,治安处罚本身确实是轻微违法范畴,不然就不叫治安处罚了。
至于恐慌,为啥恐慌?封存记录有啥可恐慌的,记录就在那里,那东西的核心分明是如何系统性规范管理相关信息,封存只是其中涉及的环节内容,又不是不设置调阅权限,否则就不叫存了。
至于如何系统性规范管理相关信息,不是治安处罚的范畴,自会有相应对口的规则制定,去规定去约束去定义那东西具体怎么封怎么存怎么调怎么查,从而分工明确谁的活就该谁去干。
【 在 SpringZ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大家批评赵宏主要是因为她的理论逻辑存在显而易见的推理漏洞,这个并不需要专业法学知识。大家震惊于全国顶尖学校的法学院逻辑水平竟然如此。本来就赵宏一个人这水平也就罢了,但是劳东燕跳出来说赵宏是她朋友,相关思路是法律界共识,那就让人恐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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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自 水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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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公本身没有广义上的限制治安记录吧?我感觉只有部分特殊岗位才有类似要求,而且是明确限定,那些也都是走着合法流程设置的,治安处罚并不具备超越性,也就是不能推翻各特定规范条款。
站在专业本身,干人权法的不应当设置人为区分,否则会是专业欠缺,类似于一个不认可自己工作的人是不适合这份工作的,那么如果那个研究员作为人权研究方向,她却将人分为三六九等的说我们应当给这样的人十分人权,而给那样的人八分人权,那她就不是人权方向从业了,她将可能是重刑重典以及连坐约束的理念者,所有的行业内部都有针锋相对的观念之争,学者们关上门吵得不可开交,当他们打开门的时候,就会各自集中发声自己的那一套。
既然已经侧重及理念既定,那么干人权法的一定会集中聚焦于平等无差别式天赋人权的保障式实现,那一定会表现为关注隐私保护、消除有色眼镜以及消除连坐思想等等等等,这个事情于立场本身是没错的,观点同样正确。至于如何保障很多人关心的公众安全,不可能期望一个人面面俱到解决一切问题,公众安全是另外一拨人在致力于干的事儿,比如是慎行慎思还是重刑重典,是连坐软肋还是个案独立,他们也会吵个不停。
最后,专家作为幕僚是管理者的扩音器,他们一方面协助领导决策,另一方面替领导发声,都是干工作的,工作是立场之争,不涉个人品质。以及有事商量着来呗,不然为什么动不动搞个各界代表参会,我们所看到的一切结果,都是各界各派经过长期权衡博弈之后的局面。
【 在 SpringZ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个北大法学院的研究员,说每年八百万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长此以往会不会人均违法无人可以考公了。说受过处罚的人只能去干外卖员和家政。
: 我当然想了解和学习专业人士的推理逻辑。但你看看这里多少问题。首先就没有区分人数和人次。是每年新增800万违法人员还是800万人次?即使每年新增800万人,要多少年才会无人可以考公?要不要抬头看看公务员报考和录用比例。什么叫人均违法,我身边都是遵纪守法的人。
: 外卖员和家政不是一份职业么,多少遵纪守法的大学生,40+人士都在从事这些职业。真有心改过自新就不要嫌弃这类职业。更何况她连这个结论也没有经过调研,社会上大量的私企个体招工时并不会去查这个,他们可能只是在挑选一些优质职业或职位时会受到限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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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比没有强啊对不对,草台班子专业能力再不咋地,也会比广义上的公众专业水平强一些的,例如那么多被裹挟者连基本理解能力都欠缺,甚至连基本阅读都不做,就只是人云亦云的一味执着于某一点的曲解式放大,难道能指望他们思考问题周到设计么,那恐怕只会“把他们统统都抓起来”,抓起来之后呢,“管他呢抓了再说”。
另外太过指望班底水平不现实,比如你看无论过去的为君之道,还是如今的现代管理体系,都没有说有寄希望于上位者自己能力卓越或者身边真有什么肱骨之臣,那都是大家扎堆吵架,吵半天,最后有人拍拍桌子说行了行了我们还是这么干,于是就那么干了。至于错了怎么办,改呗,边干边看的积累问题,等到一定程度了,就下手改改,修正案就是干这个的。
【 在 iphone6 的大作中提到: 】
: 绝大多数行业都是草台班子,深入了解后你就会发现很多所谓的专业能力简直。。。
: 99%的研讨会 就是唠嗑会 一份ppt能讲数十次。。
: 很多文科专家生存的空间就是标新立异,如何新?就是不断地反社会。对不对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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