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第136条封存跟84和85两条比都算小事了
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自然要依据刑法定罪量刑,即便无法达到也可以由侦查机关给予治安处罚,这根本不是上限而是不放过。
【 在 moonwalker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85条,实际上就是一条截胡标准,已经规定了前端处置现场的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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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处罚情可以推动修改加大惩处力度,而不是删除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对于达不到刑事标准的松口子。能想明白么?
【 在 lovewithu 的大作中提到: 】
: 强迫他人XD处罚也太轻了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2 Pro 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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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刑事标准的依据刑法定罪量刑啊。
【 在 manman111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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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这么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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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笑,有点基本常识,量刑可能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么?有刑法规定,这怎么能是上限?
【 在 moonwalker 的大作中提到: 】
: 请字面理解85条的意思。
: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 这已经是前端现场所能侦查到的最大恶意,所以这就是量刑上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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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告诉你达到刑事标准的不是须根据刑法定罪量刑?你反复造谣是何居心?有什么依据说不能移交检察院?完全不顾刑法规定,是你认知障碍还是默认侦查机关枉法?
【 在 moonwalk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已经给出了封顶裁量,所以此类案件就不会再往检察院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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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是顶格,因为适用刑法了,是不是顶格是依据刑法规定来说。如果无法达到刑事定罪标准(注意,不是刑事立案),为什么要放过,而不提供治安违法处理的工具?你攻击治安管理处罚法纳入相关行为,可以作为打击相关行为工具,到底什么思路,什么心理?
【 在 moonwalk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送检察院,就不能依据85条判罚,但是85条已经是顶格处罚,注意85条里对诱惑、强迫他人吸毒,没有限制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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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varez FROM 114.254.1.*
FROM 114.254.1.*
所谓同一事件那是你的凭空臆测,任何个案,都是具体的,适用刑法有困难、有风险怎么办?正确的理解是,对相同类别行为,分别制定了达到刑事定罪标准的和未达到刑事定罪都制定了惩处措施。这是加大还是削力度,一目了然
【 在 moonwalk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条例和刑法对同一个事件的罚则进行了裁定,就会在性质和数量方面进行明确区分。
: 没有区分,就是没有同时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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