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通告来了:46岁独身女子突然离世,遗产“收归国有”无法办后事
其实根本无所谓的。。。无非是有人觉得自己应该继承财产而已。
【 在 xglch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写的挺清楚的吗 治病有人垫钱 没耽误 而且遗产会先清偿垫的钱
: 焦点在于遗产不能用于她自己死后的丧礼和墓地 因为她人走了之后遗产就是无主财产自动充公了
: 乍一看没人性但是细想也没毛病 生前都是孑然一身 死后谁办丧礼通知谁参加都不知道 不如充公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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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脆不要骨灰,火葬场爱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有什么所谓。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知道啊,但是我也不想海葬,主要是我不会游泳。。不行就一直放架子上?不知道那东西能不能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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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都死了还要考虑火葬场能不能赚钱嘛?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火葬场不就不能卖骨灰盒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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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啊,我国主流不是无神论嘛?对无神论来说,怎么经济怎么方便怎么来。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事儿,想来就是观念差异了,比如我会认为没有后代的人海葬和挖坑埋没啥区别,跟一直搁架子上一回事。另外为啥要民政部门主持挖坑埋,没有遗嘱的情况本身不属于有条件继承,法定继承是自然继承,不存在必须做啥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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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死的人到底在不在意入土这件事了,如果在意,就应该早点想个办法,立个遗嘱
。。。如果没有,那么民政局可以认为他不在意吧。
【 在 Joanna88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跟有没有后代有个什么关系,搞不懂你的逻辑,没后代连入土的资格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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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传统,不过良不良的不好说,我感觉不如供在什么地方有个纪念的好。毕竟埋土
里现在要祭奠下比较麻烦。
【 在 Joanna88 的大作中提到: 】
: 入土为安应该是属于公序良俗吧,默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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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府角度,都是可以改的啊,埋骨之地,本来不能烧了的,现在不是大多烧了嘛,现
在不埋土里,就是最后一步了。彻底不占用土地。
【 在 Joanna88 的大作中提到: 】
: 祭祀又不需要到坟前,再说这人无亲无故的也没人祭祀有个埋骨之地就行了,不行像琼瑶那样花葬也不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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