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现实的理解是客观上的利益,我觉得一个行为之所以看上去不那么好听,是因为客观上这种行为损害了他人的利益或者伤害了他人的情感从而不能被接受,比如很少有人敢光明正大地婚前告诉对方,对我就是因为你有钱~其实我并不喜欢你~跟你在一起我只是在忍耐~只有当花你的钱的时候我才有开心的感觉~是因为你能给我花钱~所以我才会跟你结婚,人只有在离婚的时候才可能会这么说,因为想刺痛对方,类比甄嬛的那句自从我回宫每次与你一起我都觉得恶心。。而主观感受这种,我追求我开心的这种所谓感受上的利益追求,并不会损害或者伤害任何他人,很少有人说我不能接受一个人是因为他和我在一起感觉很好所以他选择和我结婚,这不合常理,难道这人原本想找一个看上了他的钱的么?
【 在 bszb1205 的大作中提到: 】
: 嗯,我只单纯就lz的题目进行讨论,lz的两个例子能支持她的题目,虽然不是多有说服力
: 婚姻取决于利益,我觉得这要看怎么定义利益
: 有的人的利益是房子,有的人的利益是感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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