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知道你怎么看的帖子。
我妈带孩子荡秋千的时候有个小朋友突然冲过来然后被撞到了,我发这个帖子的原因是版上当时正在讨论一个类似的案例--就是法院的判例,撞人的免责。我和我妈出于人道主义买了不少东西去医院看那个小朋友了,但是对方认为我们有责任,要求出医药费(一点皮外伤,花费并不多),我认为我没责任不该出医药费。对方小朋友奶奶还把我们截住骂了。我买的慰问品价格也远远多于那一二百的医药费。注意,这个可不是我自己说自己没责任,法院有判例。
【 在 yhth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看了热帖楼主之前发过贴,他妈带孩子荡秋千撞到别的孩子都住院了,内心都没有一点愧疚,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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