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是婚后财产,所以男方可以和女方说好,房子出租,房租给姑姑直到满70万,有谁觉得吃亏?
这个做法对男方有利,因为女方收到房租也是自己存起来,不会拿出来花;
这个做法对女方有利,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房子的完整产权归属无争议,而且和姑姑关系更亲密了。
商量好了公证一下,免得谁再打房租的主意。
【 在 bulesky 的大作中提到: 】
: 女方:其奶奶留下了一套价值400w的房子,奶奶生前说房子要给自己的孙女,但由于没有留下遗嘱,所以只能由女方的爸爸和姑姑继承,姑姑鉴于奶奶是由女方爸爸养老的,所以明确说放弃自己的那部分。现在女方想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但还是想补偿一部分现金给姑姑,打算拿70w给其姑姑。
: 设想的资金来源:女方目前只有现金10w+,所以要求自己的老公拿近60w(平时男女双方各花各的钱,家里包括小孩的日常开始都由男方负担)。女方并不想该房子与男方有任何关系,不会加男方的名字,后面也不会买卖,房产归女方独有。并且当男方在试探能不能加名时,女方认为男方在算计女方的财产。
: 男方:男方本来觉得不加名字也没啥关系,但当知道女方明确表示该房子与男方毫无关系,但还要拿五六十万时,男方觉得女方对自己的老公太自私了,家里的日常开支都是男方负担,要男方拿那么多钱,竟然对把男方当外人看,所以男方就非常不情愿了。女方说男方婚前买的房没有加女方的名字,男方的钱也不在女方那里管理,所以对等就这个房子男方如果想加名这事情就是在坑女方。但男方觉得婚前的房子,女方一分钱都没有拿,而且其贷款也没还清,就算是想加也没法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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