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居委会和派出所投诉。可以组织隔离和帮忙买菜什么的,但不允许回房子很有问题
【 在 apple123321 的大作中提到: 】
: 业委会在小区群里讨论,要求房东必须回去给租户签字担保,租户才可以回小区。隔离14天。
: 我说,外地回来的租户,除了素质低下的人,还有很多很多在这个城市辛勤工作努力打拼创造的人。这个时点这么对待他们不合适。如果个个小区都这么做,是不是所有没房子的都不用回来了。业主也好租户也好,都是外地回来,都是靠告知,全凭良心,没必要区别对待。但是隔离是应该的,比如门上贴封条,业委会负责送快递。而且担保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不可能担保租户没撒谎或者是不得病。业主过来签字也是增加不必要的流动与风险。
: 然后业委会主任长篇大论她这么多年做了哪些事情,多么辛苦,要辞职。然后其他业主就对我群起而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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