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BlackHouse 的大作中提到: 】
: 女友可能是我认识的女人里最邋遢的了,第一次去她家的时候我震惊了:从厨房到卫生间,从开关插座到遥控器,处处是污渍斑斑。她养的泰迪叼着鸡腿在沙发上随便爬,经常爬到床上,晚上她和泰迪一起睡。灶台上两年不用的微波炉还装了几包泡面,已经从里到外发黑,她天天做饭居然熟视无睹。落地风扇上的灰尘,长期粘在架子上,我已经无法擦干净。废弃的热水壶里还装着一年前的水没倒掉。淋浴房和洗手台盆已经被毛发垃圾堵塞了。
: 而我本人算是男生里面比较爱干净的,我自己的房子处理得整洁干净。
: 我当时就想分手,但她对我很贴心很照顾,我被她感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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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个邻居,丈母娘就邋遢,女儿也这样。特别邋遢。女儿的羽绒服袖子上都是油渍,冬天穿的雪地靴,真的,我去过一次,夏天了依旧门口放着,原地不动,而且米色几乎已经变灰。家里的地板,拖过地了我娃穿着袜子只要踩几圈回家后袜子就洗不出来了。满沙发都是衣服。阳台上的洗过的被子我看了看,懂么,陈年老污垢洗不出来那种。电饭煲上的污垢已经发黄。。。丈母娘是被离婚的,你懂的,真的有比我懒的人,看来我过行。是我老公太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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