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附近前几年有个没孩子的年轻夫妇收养了个女婴,父母是四川的不想要这个孩子,好像也给了几万块钱,过了两年这家可能心理没压力了又生了个亲生的女儿,就两个一起养,对那个领养的孩子也很好,一视同仁
我们那边有个说法,说这种弟弟妹妹是这个领养的孩子带来的,不能对领养的不好,否则对后面自己生的也不利
【 在 gooooooogl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还认识这家人,花了两万块抱养的。生母未婚怀孕生的她,不想养,生下来就收了两万块送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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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事犯法不?
: ...................
--来自微水木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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