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用于夫妻生活的钱财可以追回
或者男方也可以把钱转移给父母或者把房子卖掉钱给父母
因为楼主本意并不是要算计男方财产
不然也不可能接受婚后生活开支全部AA还让自己母亲来带娃
还为了省钱租老破小
男方如果要不吃亏的话很容易做到,反正钱都在他自己手里(楼主说了还贷还是她来做,夫妻财务本来就完全分开)
【 在 rataplan 的大作中提到: 】
: 乙的一块钱给了她妈,以后再离婚时共同财产就是一块钱啊,那就是甲乙各分五毛,给她妈那一块钱已经给出去了所有权是她妈的,咋分?
: 何况婚姻存续期内还要甲乙共同财产给乙妈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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