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和她老公AA
也就是说她老公赚的子儿从来没落到楼主手里过
俩人看起来应该都是995码农薪资相差不大
除非楼主挣得远远超过她老公
她老公手里捏的钱才小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他的部分
至于你说的赠予什么的可以走公证吧,桥归桥路归路,她老公的永远归她老公
。。。。。。。
关键在于,她老公对于买个自住房毫无方案(现在二套房首付太高他又不愿意用岳母的首套资格)
他可以否定女方方案,但也应该着手解决自住房的问题
毕竟孩子都已经出生了,常年租老破小也不是个事
【 在 andytyf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里一旦新买的房子LZLG同意写LZ妈的名字,并且愿意一起付首付以及接力还贷,这件事在法律上并没有赠予一说,也没有赠予协议和赠予合同,也不存在赠予事实,因为房子从购买的一刻起就是LZ妈的名字,就是事实上这个房子就是LZ妈的财产。如果LZLG要试图在未来要回部分财产,那得有很多条件,首先得把每次转账记录和凭条保留下来,第二,所有这些凭条转出的钱,都有三年诉讼时效,而且LZLG只能以不当得利进行诉讼取回。那么只要LZ妈活过三年以上,基本上首付是要不回了,后期LZLG在凭条完整保留的情况下,而且每次转账都是规范的情况下,最多也只能以不当得利要回三年内付出的还贷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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