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总以为自己聪明是吧,总以为能找到法律的空子可以钻是吧
该
【 在 jaral 的大作中提到: 】
: 为了好卖房子,将房子做成满五唯一,俩人商量一致,办假离婚,离婚协议里男方写的很清楚明了关于财产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都是对男方有利的,比如婚前男方出首付买的一套房,婚后一起还完的贷款,那套房归男方,孩子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一个月只有一次探视权,女方居然傻傻的签字了,女方以为这些都是假的,可是谁成想,现在卖完房子要新买房子,网签已经做完,以男方个人名义买的,面签以及最后的首付款和过户都还没做,女方要求加名字,男方居然不肯,要求买完房子之后再复婚,女方问理由,先说中介说流程不好操作,女方自己私下问中介,中介说没问题,就是要重新再走一遍网签的流程,女方把截图给他看,男方又说女方算计,说要做公证,女方没问题可以去做公证,男方又不干了,最后说要给女方打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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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子首付是卖男方婚前出首付买的那套房,首付当时大概出了20左右,剩下的贷款是婚后还完的,房子总计70不到,卖了200,新买的房子男女方一起攒的借的加上卖房子的钱凑够的,男方居然说要把女方借的那部分打欠条给女方,就是不同意落户前复婚……大家肯定好奇为啥开始的时候没要求加名字现在要求,是因为之前女方对男方无条件信任,女方觉得不管谁的都是家庭的,现在看来女方想错了,也许当时离婚协议男方都是精心设计好的,现在想想都后背发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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