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主要是弄反了顺序。
老人先去世,耕地给了两个儿子种,再征地。确实,没啥必须给女儿分的理由。耕地,其实是集体共有,再把使用权分下去。各个地方的分法不同。
征地的钱,哥哥愿意分,皆大欢喜。哥哥不愿意分,也说得过去。前者当然好看一点。后者,不那么好看一点。
后者不好看,不全怪儿子。女儿要、儿子不给,这才难看的。一个巴掌拍不响。
【 在 azeng 的大作中提到: 】
: 耕地这个东西比较特殊,市区的人是不能随便继承的,村里还存在继承人的情况下,会优先给村里人继承,外村人一般情况是无法获取耕地的(流转租赁除外),在老大老二还活着的情况下,一般不会给老三这个没有村里户口的继承
: 【 在 dinglinglm 的大作中提到: 】
: : 我觉得,既然已经是是遗产,就应该按法律三个人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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