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没有一个文明国家是直接立法明确禁止民众吃狗肉的,仅有中国台湾地区和香港地区出台了地方法律,禁止吃狗肉。深圳则成了继台湾和香港后,中国第三个明确禁止吃狗肉的地区。
狗肉,作为六畜之一,在长久的历史以来既有看家护院的作用,也有充当肉食的功效。比如著名的鸿门宴上,主角之一的樊哙就是杀猪屠狗出身。
而在有些地方,甚至把吃狗肉当成了一种文化标志和风俗习惯,每年还会举办声势浩大的狗肉节,比如美国堪萨斯州狗肉节,就是具有几十年历史的老传统,而且当地官员每逢狗肉节都会号召大家来品尝特色狗肉。
此外,关于狗肉的食品安全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中国流浪狗数量过多,不良商家可以轻易靠其牟利,让不安全和未经检验检疫的狗肉流入了市场。
中国是世界上流浪狗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已经达到了惊人的4000万只,占了全球流浪狗的1/5之多,其中很大一部分流浪狗都是被主人遗弃的宠物。
如此多的流浪狗不仅给不法商家提供了方便的狗肉来源,更是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带来了安全威胁,每年都有不少流浪狗伤人事件发生。
深圳市想要禁止食用猫狗,尤其是狗肉,需要从不良商家的源头把控,做好流浪狗的防控管理工作。深圳可以借鉴美国、日本等文明发达国家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做法,定期地对流浪狗实行抓捕和安乐死,从根源上进行制止。
法律是个严肃的问题,立法的根本都是为了人类社会有序和谐的发展,天地间,人为贵,立法时,更需要充分考虑人的因素。
有些狗,比如搜救犬、导盲犬等等是全人类的朋友和助手,我们应当保护;有些狗,比如宠物狗,是某些人类的羁绊,我们应当勿加伤害;有些狗,比如带病菌的流浪狗,乱咬人的野狗,是人类的威胁,我们应当坚决铲除。
狗肉,作为人类悠久历史的传统食物,作为某些地方(美国堪萨斯州)的特色美食,深圳在立法时应当考虑详细,不能因为某些爱猫狗人士的呼吁就草率地把禁食猫狗给纳入法律,不然不仅会伤了那些爱兔、爱鸡、爱牛人士;更会伤了美国堪萨斯州人在深圳吃狗肉的自由,让国际友人对中国不必要的误会。
希望深圳能多多征集大家的意见,尤其是可以参考欧美等发达文明国家的法律,看看他们制定的法律是如何对待猫狗的,尤其是中国作为拥有4000万只流浪狗的大国,更要借鉴他们的先进的、文明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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