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他收养的时间点,应该13岁未满14岁(有疑问否?)
2、他收养的目的,特殊的性癖好(有疑问否?)
3、他的心智和手段要远远高出13岁的女孩,比PUA不输,年龄大于40岁,有钱有地位懂法律,从微信看,撩妹技能不差。(有疑否?)
4、13岁生活条件不好,缺爱的女孩的心智水平较低,至少和他差很远
5、他实施他的计划,并调教女孩,培养成强依赖的性关系,成功的概率非常大.(有疑问否?)
因为女孩曾经心甘情愿和他发生过性行为,并强依赖(微信证据),因为离开他生活就会下降好几个等级,所以法律判断他无罪。
如果1-5点都无争议的话,那么满足以上条件的人,是不是都可以逃开法律制裁,警察连立案都不行。
监护人在此过程中的失职,法律是否能严惩?
法律应该保护大多数人的权益,30岁的女孩被骗炮管不了,13-14岁的女孩被有计划调教成性伴侣,也管不了?
【 在 qianyishi 的大作中提到: 】
: 1、他有恋童癖(女童)
: 2、为了这种特殊的心理癖好,法律上他做了充分的准备
: 3、在和女孩的多次性行为中,必定有数次强奸,尤其最初几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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