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管的只是最低线
事实上即使14岁以下也不完全就能定强奸幼女的
普通群众容易义愤填膺,恨不得法律的大棒把道德行为都约束得高高的
其实这种事不是没发生过,之前的“严打”有的人还亲身经历过吧
但这样做的后果一个是冤假错案太多,再一个是逼迫嫌疑人铤而走险,强奸也是死杀人也是死,干脆把人杀了说不定还能逃
【 在 hoodlum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的很对。14 岁以下 可以让 “自愿”不成立,
: 这个显然是从“心智发育”方面来说的。
: 这里很多人愤怒的就是,14 到 18 岁自愿和一个男的发生了性关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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