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你不能代替法律,特别是针对这件事,假设啊,仅仅是假设,鲍某所有的一切都符合法律定义,他的所做所为都不违法,你让警察怎么做?直接拷了他?然后暴打一顿,让他自己承认自己强奸了?这符合你的思路么?
看看老美的汤普森案,多少人都说,是个人都知道那事是汤普森干的,但就是不能判他,这个在国内还被说是司法的进步
对普通警察来说,只能根据现有证据来判断是否能够对鲍某采取措施,他们不能大于法律去做事情。
所以我个人可以在道德上去判鲍某死刑,嗯,以后凡是和他有关的都不会买或者合作,但你让我以法律的名义去判鲍某或者某个警察,我觉得不合适,起码现在还不合适。
最后还是假设一下:如果警察听到那个姑娘报案,警察立刻过去抓了鲍某,发现鲍某很厉害,没有违法,出于义愤填膺,就直接拷了鲍某,打了一顿,让他招了,然后判了10年,3年后鲍某翻案,说当初是被殴打才承认自己强奸姑娘,请问这时候你是骂鲍某还是骂警察屈打成招呢?
【 在 bszb1205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明显不是我能决定的事情
: 法治高于人治当然不好,但是如今社会上存在这种现象你也应该知道并不是网民们的决定
: 而我是基于这个不管是道德还是法律的判断,认定这个孩子早就应该接受执法人员的帮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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