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家都没有杀伤力大的武器的情况下的这种纠纷,还手算斗殴。这是目前警察处理这种事件的基本方式。
如果有武器,情况就不一样了。拿武器的一方会被认定为侵害方。昆山龙哥是拿刀了,所以被反杀也白死。
法律和实践上,鼓励的是不动手。如果对方动手,最好策略是跑。实在跑不掉才反击。
所以如果对方动手,你冲上去还击,这就是斗殴。而如果你是跑了,对方追过来把你堵在死胡同,这时候反击是可以的。
【 在 windtopair 的大作中提到: 】
: 探讨一下啊
: 双方纠纷。甲方打了乙方,没有用武器但至少出血挂彩了。。。
: 1 这种情况下,乙方只能防卫,不能还手反击,是吗?
: ...................
--来自微水木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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