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面前都选择眼瞎,死刑全屏一张嘴
【 在 Gump32 的大作中提到: 】
: 男方的讲诉里,有海量聊天记录,车票,购房信息,几十次报警时间,大量志愿者,前律师,家教,公寓保安,女孩2015年已1米7,安徽接生婆,警察查骨龄,通话录音,总几十天的见面时间,这些都是物理线索和第三方证人,如果作假,是可以被轻易证伪的。
: 女方的讲诉里,凡是含物理线索的,都已经轻松被证伪,比如她说第一次报警是2015年12月31日的几天后,但禽兽鲍说,第一次报警是2016年6月,比如她说2016年4月开始她被囚禁在烟台,而禽兽鲍说,2016年他吃住在公司,女孩没来过烟台,第一次来烟台是在2017年夏天的海边公寓里,而海边公寓是2017年才购买的。而剩下的还没有被证伪的,却仅仅只是不可以被证伪而已,比如她说某警察说再查下去工作要没了,却不说时间地点人物名字或人物外貌,那么实际上这个永远无法被证伪,同样也永远无法被证实,除非有个警察跳出来作证说自己被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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