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上来说不是坏事啊,也不是北欧女性离婚保障好,严谨的讲是“签订婚姻合同后,对家庭付出的一方可以获得更多经济保障”,这个是不限男女的。
所以如果是男人在家带娃女的出去工作,俩人领证以后有一天离婚了,女人也是需要补偿男性因为顾家所带来的经济损失的。
但如果男女轮流带娃,一起上班,政府又补贴奶粉和教育经费的话,确实签合同(领证)必要性不大。
【 在 truncin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不就是几年前说的北欧国家女性离婚保障好嘛。结果聪明的法国人选择不结婚。这样只用付孩子抚养费就行了。以为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结婚后能得到更好的保障,即使离婚了也能让对方大出血。结果那帮男人现在只约炮不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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