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西方国家根本不需要婚前房加名啊,如果夫妻共住了足够久,婚前房就是共有的,正常情况下男女各一半。
而且公婆绝对不会出首付的,最多是借。
女的如果本来有钱,也可能要求财产公正,男的不觉得被侮辱也行。话说这事和男女有关系吗?换过来都一样。
【 在 JaneT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可是那就不能名正言顺的婚前房加名,分公婆出首付的一半了。
: 还有,西方男的要是有点钱,婚前财产公证也很普遍的呦,换中国女的可能会觉得是莫大侮辱吧,至少也是“他不够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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