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可以要求监督呀,再者说打官司都调查。
这样处理是基于亲生女儿底线是不要房子,所以光脚不怕穿鞋的。
另外,按照题主叙述
亲爹房产之后由亲生女儿和继母一人一半,所以先占了一个50%,如果以后买亲爹房子,卖的时候必须经过亲生女儿。如果卖的时候不通知亲生女儿,可以告她们,另外如果卖继母那套,可以。
治疗的时候可以先不给钱,拖着,没钱,继续卖亲爹房子,给。
只要有不要房子这个底线,继母和那个女儿干不过亲生女儿。因为最差情况就是不要房子,
亲生女儿如果想要房子,那底线提高又另当别论了。
【 在 ouestu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假如继母真的卖了一套房用来付治疗费,但只付一半,另一半让继女来付,继女就只能付了吗?总不能也搭上自家积蓄跟她耗呀,尤其是亲爹的房产和钱几乎都让继母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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