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情吧,一般要脸面的人是很难真的做到这么绝的。。
【 在 silentoak 的大作中提到: 】
: 用我自己亲身经验告诉你,越早撕破脸越好。有了后妈就有后爹,这句话大概率是对的。最好的做法是逼着老男人把房子过给亲生女儿,然后女儿向继母承诺支付一半房价,但要等爸爸过世继母搬出后支付。
: 或者如果实在不想有牵扯,那中策就是逼老男人做遗产公证,分一半给女儿,同时女儿和继母签协议,放弃这一半,视同为预支赡养费和医药费等。
: 千万不要搞个财产分割,又来个“永久居住权”。因为有了永久居住权,这“财产”就是死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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