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原本就会牵扯到无穷无尽的现实问题,财产和养老是不得不面对的两大壁垒,其实说句实在的,一女的一把年纪了,睡不睡觉也好情不情投意合也好,早就没有当小姑娘时候那么矫情了,人有自己的孩子,人非要跟着个比自己大十几岁的男的是图什么,傻子都知道,真图白头到老至死不渝么,这本来就是一个有经济能力的一方砸钱买年轻身心以图享受的事情,根源在于lz觉得太贵了而已。。。
这事儿是个运气的事儿,如果半路夫妻成婚了三十年呢,是不是就没那么贵了。。运气不好就得认,这里面谁跟谁都没情分,麻溜上了法庭该怎么打就怎么打即可,lz要的就是钱,犯不上还非要这里那里的找借口,好像继母给她爹要是花了十万块钱治病,她就能不要那房子了一样,她就能把抚恤金给了继母一样。。
【 在 Wohlstand 的大作中提到: 】
: 关键没提前考虑好。其实她拿到房产四分之三已经不错了。
: 人家女的刚结婚老公死了,也挺可怜的,应该给点补偿的,也是法律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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