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地问下,房子是婚前财产,作为遗产继母有份?
【 在 sweet1120 的大作中提到: 】
: 再次更新:冷静下来,跟家人协商决定:打算先跟继母和谈,如若达不成协议,则采取拖延策略,抚恤金暂且不领,反正学校也说不会单独发给任何一方,房子就先空着不处理不析产,我和继母都不会住。目前我是占理吃亏的一方,如果她在已经私吞钱财的情况下还要打官司继续分财产,舆论压力不小,毕竟她还在该单位继续工作,何况打官司也有法律成本时间成本。而我,从遗产继承角度,目前我继承的父亲存款尚不足以支付费用。我就跟她耗着,她承受的流言蜚语比我大多了,我以不变应万变。我其实压根就不为钱,就为出口气,因此我不会走法律渠道去分遗产,宁可谁都不得。拖的越久,她越理亏,舆论还是有杀伤力的,让她淹没在唾沫星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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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法律上,房子属于婚前财产,继母继承比例1/6;父亲生前现金存款在父亲病重去世前后继母已经私拿近10万+;我承担了前后费用10.5万,目前拿了父亲8.3万存款;父亲还有约6万抚恤金未领。撇除房子暂不论,在现金存款抚恤金部分,应扣除费用支出后进行遗产分配,继母所得已超1/3。房子目前没有析产,房产证在继母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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