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明确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为法定准予离婚的条件。
是判决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依据之一,最后还需要结合证据综合判断。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是理论上吧。。我娘家大山有个老太太是这么处理的,她过俩礼拜就去做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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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mjst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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