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这情况,人要装修的,可能也是三月推四月,四月推五月。总不能推到九月去吧。
孩子上课是合理诉求,人家装修也是合理诉求。
别的不说,每推迟一个月,成本起码是一个月房租。还说特殊的,等着房子结婚的。等等。
基于双方需求都合理,要求人家不装修的人家,可会集资付人家部分房租损失?
【 在 wslp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来居委会要求公示一周,结果他们今天贴出来,日期写的是七天以前,也就是说只有一天的时间,我们楼没有物业,找了居委会,居委会说虽然公示了,邻居可以提意见,已经有五个邻居都提出反对了,因为家里都有孩子上网课。但是居委会说他们只能劝导,没有强制的权力。然后楼上态度强硬,说自己认识居委会的,已经和装修公司签了合同,必须明天就装修。唉。我们隔壁有两个高中的孩子也是有课,大家都感觉很对不起孩子,没办法给孩子一个稍微好点的学习环境。请问大家有办法么?让楼上缓几天,六月份孩子们开学再装修。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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