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丢了,下一个房客有可能会要。
我出租房子时候,有一个健身单车,租户说家里有孩子,怕出危险,让我处理。我同意了,送人。因为这个不是必须品,无需考虑下一个客户。
然后让我把鞋架也丢了,没同意,她不要,下一个租户大概率可能会要,还得买。
然后我次卧是一个实木子母床,快2万了,这个倒没好意思让我扔。说能不能让我搬走,她自己换一个床,到时候留给我。也没答应,谁知道她买啥质量的。
不能太惯着租户,愿意租就租,不愿意租就算了。毕竟不是卖房,不可能完全按对方心意安排室内布置。
【 在 aryanli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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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水器本来就不该房东换芯,这个不是必备的。租客可以主张让你拆走他不需要的东西,你可以不同意,然后一拍两散。
: 有些房东留着80年代那种特别厚的电视,还有同时期的柜子,就是为了合同上好看点配了电视,也不让丢,也不取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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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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