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幼稚的可以。
很明显不是因为 "男方鸡贼,然后她们明白了"。
而是,因为个人生活、性格、智商不对付,楼主丈母娘认为她女儿很可能某天会和楼主
离婚,所以丈母娘以自己多年混江湖的经验决定提前布局,抢先沾上房子不放,我再推
测一下,房子如果加名之后,其丈母娘接下来可能会让女儿直接起诉离婚。反正房子已
经加名,离婚既能分到房产,又能甩脱讨厌的女婿,何乐不为?
【 在 sosummer (夏天~我喜欢的男生叫王俊凯) 的大作中提到: 】
: 婚后加名,女方也分割不到婚前不是共同出资的首付款及其增值部分!
: 说白了,男的太鸡贼了,丈母娘现在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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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eablue FROM 115.35.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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