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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Re: 转: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14岁”刑责年龄要不要下
yanwumu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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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9 16: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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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故意杀人等罪行,就不该设置什么完全不立案,不处理的年龄界限
就算10岁,也该送少管所。至少对家长等人是个警醒。
否则未成年人可能被利用作为凶器。
该立案还是立案,否则怎么知道案件具体情况,后面有没有成年人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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