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QjjQc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们敲错的门在先,打扰到别人确实需要道歉 小孩不是借口,小孩不懂事可以监护人替小孩去道歉
: 后面故意大声敲门,如果认为对方假装心脏病,故意不让对方休息,那是有点low。如果认为对方就是心脏病还要加大刺激力度,确实很恶毒,属于蓄意伤害,如果对方因此心脏病发作,你应该是要负刑事而不是民事责任。
赞同。
10点多打扰别人,去道歉难道不应该?别人抱怨两句就听着呗,确实做错了。
楼主在道歉环节那么轻描淡写,谁知道有几分诚意了?
养孩子本来就需要到处道歉,包容孩子是父母的事,别人有什么义务?
--
FROM 59.109.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