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楼上观点,要回复自己回复,哪有强迫人家回复的,你以为你是单位群里,需要捧领导臭脚啊!37岁了没一点情商不哄哄老婆。涉及强奸幼女得,无论主犯从犯一律死刑没有问题,我也这么认为,毁了孩子一生,死刑不足为惜。
【 在 graypig2025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吵一架,被气的睡不着,半夜吐槽
: 我,37岁,金融男;lp,32岁,技术女
: 女宝不到两岁,由我父母在老家带,吃穿用度都是我父母负责,没要我们一分钱,还时不时给我们两口子一些钱。
: ...................
--
FROM 124.235.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