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跟结婚比,根本不是一个层次的东西啊
领证才叫结婚,受法律保护,从此挣的钱不再属于自己一个人,是夫妻共同财产。
【 在 Brock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有时候想想, 其实我恋爱过的那些前任,只要是相处2年以上的, 都可以结婚. 阴差阳错分开了而已.年少的时候, 我是觉得婚姻是非常圣神的, 最后走到一起的,一定是天选之子, 是天注定的.
: 但是后来, 我并没有觉得我现在的妻子是非她不可...但是我很感激她为我和家庭付出的一切,而且我也告诉自已,就凭她的付出, 我不应该辜负她.
: 有没有人和我感觉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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