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写男方名字也一样,楼主可愿意。
这种事,为了集体利益,写某人的名字,可以有,得你情我愿。
一个要、一个不给,闹到要来论坛评理求支持,那就已经没法说感情,只能说博弈了。
博弈就是,这事闹翻了不成,谁损失大,谁让步。当然,我说的不是写名字不成。
【 在 puffy 的大作中提到: 】
: 男方连提亲都不愿意,女方同居了三年,你说不是女方爱多点?
: 当然也可以理解女方个人条件差点,高攀了。
: 正常如果男方爱多点,为了二套房,是愿意婚前房单独写女方名的。这样的例子不要太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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